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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购销合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23-10-9 15:26:27

校服购销合同

 

甲方: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

乙方:广西南宁市安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学校组织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的校服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就校服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价格

 

项目名称

 

款式特 

 

面料性能及规格

单价

/件或套

单价

合计

 

 

 

 

 

夏季运动服

 

 

 

 

 

见样板

上衣(短袖T恤衫,印有学校LOGO)

主要面料:单珠地

成份:60%棉,40%聚酯纤维

规格:150#至190#系列型号

 

60

 

 

 

 

 

 

 

 

 

155

长裤

主要面料:氨纶健康布

成份:8%氨纶,92%聚酯纤维

规格:150#至190#系列型号

 

 

 

50

短裤

主要面料:氨纶健康布

成份:60%棉,40%聚酯纤维

规格:150#至190#系列型号

 

 

 

45

 

 

 

 

 

 

 

秋季运动服

 

 

 

 

 

 

 

见样板

上衣(印有学校LOGO)

主要面料:平稳复合布

成份:100%聚酯纤维

规格:150#至190#系列型号

 

 

 

80

 

 

 

 

 

150

长裤

主要面料:平纹复合布,汗布里布210T

成份:100%聚酯纤维,35%棉,65%聚酯纤维

规格:150#至190#系列型号

 

 

 

70

备注:

1.对于特别体型的学生,乙方负责采集尺码,单独定制。

2.中标价为在采购周期内乙方提供的所有校服定制服务及货物送达学校用户指定地点,经学校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制造、材料购置、运输、装卸、保管、保险、售后服务等费用,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3.采购周期内校服用料须严格按照“用料标准”执行。

二、校服质量标准要求。

1.由乙方按照甲方招标公告要求的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进行

制作,乙方保证无次品,选用面料及辅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款式要求。

2.符合服装行业现行规范,以及招标公告的质量要求,产品各技术参数不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_3188);《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_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_31701);《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9862)《针织学生服》(GB/T22854)服装拉链应符合《注塑拉链》(QB/T2172)或《尼龙拉链》(QB/T2173)要求。

3.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等。

4.校服的标识图案、颜色、大小比例必须符合学校的要求,交付的货物合格率达100%。

5.各项标准出现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如采购周期内校服相关标准与规范有调整或更新的,以最新修订的标准与规范为准。

三、校服的封样及送检

1.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发出的中标公告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中标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公章,各自保存。

2.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货物包装

1.每年新生校服,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订单后35个日历日完成配送。乙方将校服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随货物附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在交货前,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备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商定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做好安排。

3.乙方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4.乙方每个学期向甲方提供学生购买校服的具体数据及相关应由甲方掌握的信息,以备上级相关部门的查验。

5.乙方安排交货运输工具及费用承担。

五、货物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成立质量验收小组对校服进行质量验收。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的合格品,符合国家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服装质检报告。甲方按照校服样衣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增订的校服,甲方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质量验收。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

3.供货具体数量、尺码以学生、家长实际需求报数为准。

4.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不合身的由乙方负责解决调换。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用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校服费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

七、售后服务与附加服务

1.乙方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合同价执行。

2.乙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尺码不符等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并承担因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乙方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0771-699288;13277791999.

4.乙方提供定期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时间为每周四的上班时间。

5.乙方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十五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质量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妥,均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公告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合同的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止。

4.本合同原件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民典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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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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