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信息栏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21-11-28 17:28:42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服务性收费公示牌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文号 |
计划外初中学费 |
元/生·学期 |
9000 |
南发改收费【2021】13号 |
高中学费 |
元/生·学期 |
10000 |
南发改收费【2021】13号 |
一、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二、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伙食费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按次收取,按实结算。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四、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咨询监督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
0771-12388
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
0771-5709541
价格举报电话: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