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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一类黑恶势力

作者: 来源: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发布时:2019-4-15 10:01:23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是: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押放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电信诈骗等黑恶势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