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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壮族三月三”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8-4-17 16:11:58

南 宁 市 教 育 局

 


                                 南教安稳〔201810

 

关于做好“壮族三月三”期间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壮族三月三”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狠抓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和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坚决拒绝搭乘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违规车辆等不安全或非校车车辆,防止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提醒家长天气转热,坚决防范学生假期擅自下水游泳,严格要求学生做到防溺水安全教育“六不”原则,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家校联系和提醒告知

发放书面放假通知,放假前每所学校都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们宣传、落实好假期安全工作,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积极与孩子共同学习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避险知识,整治身边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理,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不得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804643

 

 

 

南宁市教育局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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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4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