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2012-10-26 14:58:07一、学校仪器室备用的实验用化学药品要设专柜封锁,由仪器室负责教师专管,不得让他人代管。
二、仪器室内的易燃易爆化学药品不准私自外借,也不准让学生代拿管理。
三、仪器室内的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存放要远离火源、电源。
四、在实验室上实验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时,教师一定要按照操作标准进行。
五、详细地向学生讲清楚实验需要注意的事项,注意及时制止学生的违规实验。
六、春节期间,学校的值日、值宿人员听到校内或校园附近燃放鞭炮时,要及时地巡视检查,避免火灾的发生。
七、学校有大型活动需要燃放鞭炮、点燃篝火等时,一定要远离学生的集合地点,不许让学生亲自参与燃放。
八、采购、使用和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九、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耐火,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十、贮存化学危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量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十一、存放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和正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铁掌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十二、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化学危险品。
十三、对怕潮、怕晒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十四、搬运和操作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十五、运输化学危险品达一定数量时,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六、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两人两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品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有教务处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