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4-17 8:02:55团委工作职责:
校团委是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是校党委对团员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有力助手,是服务学校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人才的重要力量,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通过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公民道德教育,有效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负责健全和规范团组织生活、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团干部培训及其他有关工作,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骨干,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青年中的优秀分子;
3、负责团员日常管理,做好团员证的发放和使用,团籍年度注册、团费收缴和使用等工作;
4、负责完善和健全团组织建设,负责对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和团干部的检查和考核,支持和鼓励基层团组织积极的开展工作;
5、负责对团干部和团员的考核和奖惩,做好团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工作,监督团员青年对团员义务的履行,积极宣传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
6、负责调查和分析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方面的状况,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加强学生与学校各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联系和沟通;
7、负责利用各种学生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
8、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9、负责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做好对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成长成才; 10、完成学校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部门分工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 团委书记
团委书记是团委负责人,负责校团委的全面工作。1、召集团委会和团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机关和各班团支部的工作,将团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团委常委会或团委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团委和团支部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会、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抓好团委领导班子和专职团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书记例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团委工作人员和团总支负责人做好本职工作; 4、协助学校其它部门做好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团委副书记
1、分管校团委机关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2、分管校团委的组织工作; 3、分管校团委的宣传工作; 4、团委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校团委简介:
我校团委下属有42个团支部,学生团员755人。近年来我校的团队工作加强了团干、团员的思想教育和素质的培养,工作中整合了社会资源,把热点问题融入到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活动中,取得了多项成绩。06年荣获南宁市五四红旗团委,07、08、09连续三年荣获南宁市红旗团组织。十年来举办了二十期业余团校培训班,参加人数3000多人,发展团员1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