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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2014-4-16 7:45:15

物理实验室概况

 

 

学校物理实验室建于20049月,学校先进的现代化实验设备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保障,使课堂效果能达到更好。

实验室配有各种性能优越的力学演示器和实验器及各种力学模型。可供做长度测量、固、液态密度测量、速度测量、液体压强研究、阿基米德原理等初中物理基础实验。

光学实验室配有光的传播、反射、折射及平面镜成像演示器,学生实验配有各种棱镜、光学模型可供观察,其中还辅助配有热学实验器材如各种温度计、声热实验盒及声速测量仪等。

物理实验室建立有完备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职责明确,账册齐全,记录及时、确保准确。仪器设备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取用方便,教学仪器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确保橱内仪器随时处于可用的状态。实验结束时对用过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清点和检查,保养后入橱。

坚持填写实验开设情况记录表等,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对于实验准备情况、实验操作要点和实验改进意见作好记录,整理成册。

 

物理实验室规则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仪器交接制度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安全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中学生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学校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物理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五)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一旦出现汞散失,要及时进行处理。
 
(六)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告诫学生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八)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九)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十)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十一)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十二)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十三)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物理实验室实验员岗位职责

 

1.本次物理实验室实验员由物理教师兼任。

2.按规定负责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套部件和消耗器材的管理:

(1)负责所管实验室期末仪器设备的更换调整和整理收藏,做到仪器设备调整后总账与分账符合并签字;

(2)负责新进仪器设备的入账,调试;

(3)负责仪器设备的报损;

(4)负责仪器设备配套零部件、专用耗材添置与更换的申报、验收和进账;负责通用耗材的领取;

(5)负责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管理;

(6)对向外借出的仪器设备,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负责按期追回;

(7)参与实验室资产的年终盘点。

3.每学期实验课开始前对所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调试,使实验设备以良好的状态进入随后开始的实验课。

4.实验课进行过程中负责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临时调试、维护及修理;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和实验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学生损坏的仪器设备,协助与监督任课教师要学生赔偿。

6.每周全面认真做一次所管实验室的卫生,清洗学生做清洁卫生用的小方毛巾,接受并参与每周一次的实验室卫生检查。

7.每周查看一次当周的实验日志,准确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

8. 参与期末学生的成绩计算,填表上报。

9.负责所管实验室学生实验的补考。

 

化学实验室规则

一、         实验室是师生进行试验教学和研究的场所,要专室专用。

二、         凡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学生进行试验要听从教师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搬动室内的仪器、药品及其他设备。

三、         学生试验前,必须熟悉试验内容;明确试验目的和原理;了解仪器、药品的性能;了解试验步骤和操作方法;按试验报告上写明的需要器材、药品逐件清点,如有短缺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报告教师补齐或调整。

四、         学生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问题,应先报告教师,弄懂后才进行实验;用电实验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防触电。如发生意外事故务必保持镇定,并及时请指导教师妥善处理。

五、         学生实验中,要人人动手动脑,严格按实验步骤进行,做到细心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和认真写好试验报告。

六、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和药品。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坏、拿走器材、药品者,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赔偿或纪律处分。

七、         试验完毕,应将仪器、药品整理好,有组长向教师交点清楚,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人员是学校教学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专业思想,全心全意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人才服务。

一、         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         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三、         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各课实验内容;掌握仪器、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以及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

四、         负责实验、仪器室及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实验习惯。

五、         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则和教学仪器、药品管理制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的教育,对违反规章制度,不按实验要求,不合手续借用仪器的,有权制止和拒绝借出。

六、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根据仪器经费指标,配备标准和教学需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需要计划。

七、         进行一般的仪器维修和自制、改进教具工作。

八、         切实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尘、防爆工作,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

 

                           

 

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化学试剂、

危险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二、化学药品要单独分室存放,不得与物理仪器、显微镜等放在一起,剧毒试剂药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于阴凉处,并要完善防范措施。

    三、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四、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五、学校领导对剧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六、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七、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化学实验器材赔偿细则

为了强调责任,加强学校实验器材的管理,特定此赔偿细则:

1、              凡是在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章程而损坏所用的实验器材(包括专用导线)的则按器材的原价(或估价)赔偿。

2、              凡是在实验过程中故意损坏所用或非所用的实验器材的,除按该器材的原价赔偿外还应予一倍或多被的罚款(视情节轻重而定)。

3、              如到实验室上课,因违反纪律而损坏室内设备的(例如实验桌上的保险、插座等设备),则应按原价(或估价)赔偿,情节严重,由学校作出通报处分。

4、              凡到实验室上课,有偷盗实验器材(包括工具、设备)等行为者,除按原价进行赔偿外,还应上报学校,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5、              教师任课中发生的仪器损坏,查明原因,确实责任人后,除了任课教师必须签字说明原因外,如需学生赔偿,只收赔偿金,可根据器材的新旧程度酌情赔付,同时给学生及该任课教师发出赔偿金催收单。要求该任课教师落实赔偿事宜,一个月的期限内仍未能收回赔偿金,则先从该任课教师岗位津贴中扣出应赔偿金额,待收回学生赔偿金后,再酌情补发津贴。